第731章 联合收购(2 / 2)
由于数字王国扩张过快,现金流枯竭,资金链断裂,背上的2.15亿美元债务逾期无力偿还,已经触发贷款违约。
但是,数字王国的资产只有约2.05亿美元,并不足以偿还所有的债务。
所以,很多债权人担心落后,自己的债权数字王国就无法偿还,通常会非常积极地向法院起诉查封资产,用以偿还自己那部分债权。
有鉴于此,数字王国根据美国法律,申请了第11章保护,核心诉求是暂停债权人追讨或自动冻结资产,为核心特效业务寻找买家争取时间,避免核心技术团队、客户资源与IP合作在无序清算中贬值。
而法院受理后,会启动通过法院监督的拍卖出售核心资产流程,用拍卖款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,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,未清偿部分才可能豁免。
当然,有抵押物的贷款,如抵押的房产、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,优先偿还债权人,不在此次的资产拍卖中。
美国的清偿顺序,基本上也与国内差不多,基本顺序是破产程序费用→有担保债权→员工工资、社保、税费→无担保普通债权→股权权益。
而且,资产拍卖款项是支付至破产法院监管账户,而非直接支付给原公司,确保按法定顺序分配给债权人,到了股东,肯定已经没有了。
“很干净,”雅各布说道,“我打听到,法院根据《美国破产法》第363条,初步将数字王国的核心资产,如特效工作室、虚拟人技术、《安德的游戏》权益、广告业务线等打包纳入拍卖清单,没有任何债务。”
“价格呢?主要竞争对手都有谁?”
“法院已经向私募股权公司SCP进行询价,他们给出了一个1500万美元的“假马竞标”价格。
不过还有额外的条件,收购方还承担了额外的财务义务,以支持数字王国业务的平稳过渡,主要包括:承担价值约360万美元的合同义务和支付约290万美元的员工工资。
也就是说,最终的底价是2150万美元。”
所谓的“假马竞标”是破产程序中一种特殊的资产处置机制,其核心在于通过设定一个“托底”的初始报价作为基准收购报价,最终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。
只听雅各布继续说道:“目前有意向的金融和影视机构有很多,但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刚刚说的小马和信实联合体,以及ACG.LLC资产处理公司。”
雅各布经过一晚上的探听,对这些已经了然于心。
“你觉得4000万美元之内能不能拿下?”
“没问题,”雅各布非常有信心,“这些资产的市场价在2000万至3000万美元之间是合理的,加上附加义务,3700万美元已属于溢价收购了。”
“好,”林枫点点头,“那就以4000万美元做我们的底价,要是超出这个价,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。”
“
“一,这次以米高梅和天恩传媒组成联合体,共同出资注册一家SPV作为收购主体,米高梅占股49%,天恩传媒占股51%。
二,收购完成后,将米高梅和天恩传媒的特效部门注入这家公司,组成新的特效公司,专注视觉特效、虚拟人合成等技术的开发应用。
三,新公司完成融合后,新总部设立在港岛,由视界集团直管,美国和内地保留分公司,分别由米高梅和天恩管理。
美国分公司作为创新技术研发和培训基地,内地分公司作为应用基地和主要产出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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