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琦:一见如故,再见陌路(一)(1 / 2)
初遇诺言那年,我还只是一个孩子。
十三岁的女孩子,正在垃圾堆里拼命的翻找,想要找点吃的。
我已经饿了三顿了。
诺言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,他穿了一身黑色西装,外面披了件黑色大衣,里面白色衬衫的领子蝴蝶振翅般翻出来,很好看。
他长的也好看,说不上来的那种好看,就停在我面前,脚上的皮鞋锃光瓦亮一尘不染。
我就呆呆的看着他忘了翻垃圾。
他伸出手,似乎想要抬起我的下巴,伸到一半却又缩了回去,他问我,“饿了吗?”
我点点头,老实的回答,“饿了。”
他从钱包里抽出三百块钱来递给我。
“这些钱给你,”然后他递给我一张名片,“明天去这个地方找我,或者给我打电话,我来接你。”
说完他就转身走了,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,车子很快扬尘而去,只留下我愣愣的站在原地,很久没有动。
手里的三百块钱和那张名片,温暖的不可思议。
我渐渐的蹲下来,抱住自己的膝盖,还是没忍住哭了起来。
我不是要饭的。
刚刚这句话在喉咙里滚了几滚,终究是没有滑出来。
我的家在哪,姓名是什么,到如今我早已记不清,我十岁就被人贩子拐出来,被带到b市,后来我千方百计的从他们手里逃出来,却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。
回不了家,也没有钱,我只能在这个城市的最底层,过着最卑微的生活。
每天靠着翻垃圾混饱肚子,在天桥的下面靠一张破草席子熬过隆冬和酷暑。
可我不是要饭的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我才擦干眼泪,从地上站起来,捏着那张名片看了又看,上面的字刺痛了我的眼,两个字,我只认识后面那个字。
言。
什么言呢?我不知道。我只是捏着那张名片久久的站着,过了很久才把它放进贴身的口袋里。
拿着那个男人给的钱,我买了五个馒头,又找了一个不要身份证的小旅馆,一共花了九十八块钱。
小旅馆,很小很破,除了床和用玻璃板隔离出来的一个小小浴室,几乎没有更多的空间。床上的被褥散发着发霉的气息,我却近乎贪婪的轻嗅那些气息,灯光很温暖,我站在房间中央,感动的差点哭出来。
如果你曾经尝试过三年没有睡过床,你就会知道,即便是那么破那么破的小旅馆,也是我曾遥不可及的一个梦。
第二天,我带着那张名片,一路打听,一路遭受白眼和鄙夷,终于站在那个男人面前的时候,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惊艳和满意。
他终于抬起我的下巴,漆黑的双眸看不出情绪,问我,“我给你一个机会,站在万众瞩目的中央,成为最顶尖的女人,要来吗?”
我连思考都未曾有,坚定又肯定,我说,“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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